关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9 来源:

    泉委工〔2017〕综38号

    关于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的通知

    市直各系统党委,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驻泉省、部属单位党委,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机关党委,各县(市、区)文联、摄协:

    为进一步推动“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充分展示全市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积极投身“五个泉州”建设,推进项目攻坚、精准扶贫、“创城”“创卫”、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工作的风采和成果,以良好面貌和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文联、市摄协决定联合举办“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参赛作品应围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从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角度记录党组织和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缩影,通过捕捉鲜活的人、事、物、景展现“五个泉州”建设的生动场面和重大成果。

    二、参赛资格

    党的关系隶属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的市直各单位及驻泉省、部属单位的机关在职工作人员;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31日:征集作品;

    9月1日-7日:初选入展作品;

    9月8日-15日:评定获奖作品。

    四、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内容贴近主题,思想积极向上,符合摄影技术基本要求,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创造力;

    2. 参赛作品必须由手机拍摄,照片须保留其原始信息,主办方将根据实际情况查阅原始文件,参赛者须积极配合。对于违规送评或不能提供原始照片信息的参赛照片,主办方将视其为无效作品;

    3. 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以是组照(表现一个主题,整组不超过8幅,需按顺序编号),不接受拼图,参赛者每人限报5幅(组)作品;

    4. 参赛作品必须以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能用电脑进行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 参赛者应保证自己是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人,如果参赛作品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剽窃等在内的法律纠纷,其责任由参赛者自已承担,与主办方无关;

    6. 所有入展和获奖作品将在主办方网站、公众平台或媒体发表。主办方有权在编辑、使用、出版画册、制作光盘、举办展览等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入展和获奖作品,不另付稿酬;

    7. 参赛者一旦上传作品,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方式

    参赛者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连同参赛作品以电子版形式(命名为“单位+作者+名称”,组图加注顺序)交由市直各系统,直属和驻泉省、部属各单位,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机关党委汇总(见附件3),经审核推荐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1号楼1217室,联系电话:28380068,电子邮箱:qz28380068@163.com。市摄影家协会:林良标(副秘书长)13805954444。

    六、评选办法

    1. 成立活动组委会(见附件1),加强本次摄影比赛活动的组织领导;

    2. 组委会聘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初选,确定入展作品;

    3. 入展作品在“泉州机关党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平台公开展示和公众投票;

    4. 组委会根据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结果,研究确定优秀作品。根据各单位工作和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5. 奖项设置:优秀作品10幅(组),人民币800元+荣誉证书;入展作品100幅(组),人民币100元+荣誉证书;优秀组织奖发给奖牌。

    6. 入展作品将在全市机关进行巡回展览、汇编成册,优秀作品在《泉州文学》及本地主流媒体刊登展示,进一步营造“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要求

    1.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全面发动,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广泛参与,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影响力,为扎实深入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造浓氛围。

    2. 市直各系统上报作品不少于30幅(组),直属和驻泉省、部属各单位上报作品不少于20幅(组),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机关党委上报作品不少于50幅(组)。

    3. 各单位要严格进行参赛者资格审查和参赛作品质量把关,评选过程中发现不具备参赛资格、不符作品要求的,立即取消比赛成绩。

    附件:

    1.“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组委会名单

    2.“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参赛报名表

    3.“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参赛情况汇总表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泉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年6月15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宣传部。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5日印发

    附件1

    “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

    实践活动手机摄影比赛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黄黎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副主任:许旭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联主席)

    郑天文(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调研员)

    陈炯仁(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市直机关

    工会主席)

    成 员:王志强(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吴志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谢江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市直业余党校

    校长)

    庄 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

    苏文笔(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潘向前(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委员、市直机关工会

    常务副主席)

    肖一鸣(市文联副主席)

    曾艳松(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副调研员)

    洪宗洲(泉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席)

    张梓昌(泉州市摄影家协会副主席)

    附件2

    “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

    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参赛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现任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作品名称 作品类型 单照□

    组照□ 张数□

    拍摄设备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作 品 简 介

    备注:本表由参赛者填写。作品拍摄时间必须从2016年10月起。

    附件3

    “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

    实践活动手机摄影作品参赛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序号 作品名称 作者 所在单位

    备注:本表由汇总单位填写,需加盖公章。

责任编辑:庄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