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8-06-20  来源: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直机关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现场推进会部署要求,经批准,6月15日,市直机关工委召开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推进会。市直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党办主任;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专职副书记,直属机关党支部书记;驻泉省、部属单位党委副书记或党群部主任;县(市、区)直机关工委,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机关党委负责人;参与经验交流的党支部负责人;市直机关工委处级干部及各部室负责人共12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印发了《泉州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推进会材料汇编》《推广实施泉州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经验集萃》及《泉州市2017年度机关党建重点课题调研获奖论文选编》,展示去年以来推广实施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的经验做法。会上,市直水利系统党委、南安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机关第一党支部、市委编办机关党支部、市国安局机关第一党支部、国网泉州供电公司泉港客户服务分中心党支部等10个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黄黎波作了强调讲话。

  会议指出,一年多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认真学习宣传、推广实施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进一步规范落实党支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也要认识到,在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推进过程中仍然存在宣传覆盖不够广泛、学习认识不够深入、推行落实不够到位、监管措施不够严密等问题。

  会议就进一步推广实施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提出了五点新要求:一要突出政治功能。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二要着眼组织力提升。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星活动和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并与推行市直机关党支部“5433”工作法和创建第十三轮“五好”党支部活动结合起来,推动支部建设达标创优。三要注重品牌打造。深化“创先争优项目工程”,推动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项目征集评选和“亮灯领航”工程重点项目建设出新的更大成果;深入学习“晋江精神”,加强机关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选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四要致力服务大局。紧扣市委“转型攻坚、聚力跨越”主线,持续深入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推行“亮灯领航”工程,充分发挥机关党建走前头、作表率作用。五要强化组织领导。引导支部自主开展工作,积极探索富有特色的工作方法和载体,打造一批立得住、过得硬、叫得响的党支部工作品牌。

责任编辑:刘荣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