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四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29  来源:

  永春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方略,聚焦“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普法着力点,在泉州市率先建立了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对领导干部形成了“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考核新体系。2018年以来,已有720多名县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述法。

  一是明确述法对象。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人大主席、副主席,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均为述法对象。

  二是规范述法内容。从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严格依法履职等3方面进行10项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三是提出述法要求。要求领导干部做好个人自评自查,认真撰写述法报告,开展集中述法。

  四是落实述法程序。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责述廉工作一并同时进行。在个人述责述廉报告或个人年度考核总结中以专门章节进行表述。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