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党组(扩大)会
发布时间2019-04-25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坤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新形势下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对于更好地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承担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将《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仰。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将《意见》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以思想上的自觉带动贯彻《意见》的行动自觉,确保各项工作时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向前进。

  二要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政治本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切实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党员干部政治本色。

  三要严守纪律规矩,维护政治生态。坚持把“讲规矩”作为政治生命的“紧箍咒”,把“守纪律”作为干事创业的“生命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守廉洁从政的党纪国法、作风建设的严规禁令和反思内省的良心法则,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自身廉洁自律,切实营造旗帜鲜明、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对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督促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正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原则、具体内容,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政治自觉,坚决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一要提高站位。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决不能阳奉阴违、遮遮掩掩,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强化执行。各级党组织要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实现请示报告与履职尽责相统一。要加强督促检查,严肃处理不按规定请示报告、不认真履职的党组织和个人,督促党员干部切实强化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

  三要务实戒虚。请示报告的内容必须来源于实践、来源于工作、来源于生活。要把执行《条例》作为检验党性、锤炼作风的试金石,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如实、全面地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等,决不能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

责任编辑: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