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点燃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
发布时间2019-06-18  来源:泉州网

党建引领 点燃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

——《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解读

在现代化泉州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若干措施》。

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突出四个特点:一是突出时新性,将中央、省委近期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精神作为文件起草的主要依据或参考。二是突出政治性,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各方面、全过程。三是突出系统性,涵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各个方面。四是突出兼容性,注重衔接近年来我市出台的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统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确保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与阶段党建目标任务落实有机统一。□本报记者 吴宗宝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措施亮点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持续深化“大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权威解读

《若干措施》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党员干部坚决执行党的政治路线,按照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实和体现到具体行动上,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

《若干措施》明确,贯彻“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体要求,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确保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目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泉州的嘱托,传承和弘扬“晋江经验”,深化党员“三诺”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与党的初心、习近平总书记的初心保持高度一致。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深入挖掘本地特色教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主题教育实效性。

政治上的坚定、党性上的坚定,都离不开理论上的坚定。《若干措施》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提出持续深化“大学习”,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激发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

措施亮点

把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摆在首位。压实党委(党组)培养干部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深入实施人才“港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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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是推动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若干措施》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对抓严抓实干部培养、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以及造优“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环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其中,特别强调要把政治把关和政治素质考察摆在首位,改进量化考核办法,切实增强考核的导向性、针对性和精准度。坚持用人导向与市委工作方向相统一,突出“抓两头”,进一步彰显“两个优先”,对考核被评为“好”的班子,优先使用其推荐的干部,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培养或提拔使用。2016年换届考核以来,全市被评为“好”的班子中,有91%班子所培养推荐的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被评为“优秀”的干部中,有86%干部得到提拔或重用。

人才是第一资源。《若干措施》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造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环境”要求,以改进人才服务为突破口,提出深入实施人才“港湾计划”,开展精准引才育才专项行动、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构建人力资本市场发现机制、探索建立公共服务资源共享保障机制等多措并举,持续造优“近悦远来”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推动人才工作引领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措施亮点

建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战斗堡垒。实施民营企业“党建入章”扩面提质工程。

权威解读

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若干措施》强调坚持强基固本,推进基层党组织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提出了包括狠抓党支部质量建设,建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战斗堡垒,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整体效应,深化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建设新时代合格党员队伍等6项具体措施。

2018年,我市出台《泉州市发展壮大薄弱村集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积极探索“县乡统筹、抱团发展”模式,改变过去各个村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状态,动员空壳村、薄弱村抱团取暖、捆绑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发展合力。截至去年9月底,我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万元以下的“空壳村”已全面消除;截至今年3月,村集体经营性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占比从2018年年初的28.53%下降到12.24%。

围绕建强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战斗堡垒,《若干措施》明确实施“强基促稳”三年行动,落实乡村组织振兴专项小组实施方案,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完善选派干部驻村工作机制,持续选派市县乡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第一书记,并逐步向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特别是老区苏区村拓展。

如何加强和改进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实施民营企业“党建入章”扩面提质工程,探索形成党组织嵌入企业管理架构、发挥实质作用的路径机制,不断推动党建工作转化为管理效力和现实生产力。开展“双争双助”主题实践活动,深化民营企业“强党建、促发展”联合行动,落实“党务人才评聘”“非公经济人士评价”“审批服务改革”等项目,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措施亮点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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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措施》围绕正风肃纪,明确提出以解决文山会海、规范督查检查考核、防止过度留痕为重点,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加大舆论监督力度,推动基层减负任务真正落实。

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就是要坚持靶向治疗、精确惩治。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聚焦基层和群众痛点难点堵点,以严明的纪律支持保障创新创业创造,一体推进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移风易俗专项治理,加大行业治乱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扎实开展涉黑涉恶腐败专项治理,进一步深挖彻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打掉“保护伞”、破除“关系网”。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巩固发展压倒性胜利的重要保障。根据《若干措施》,我市将结合市、县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制定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赋予派驻机构相应监察权。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制定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相关文书规范、工作流程图、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等相关制度,完善问题线索会商制度,加强与公检法、金融机构及通信部门的协同协作,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责任编辑:赖闽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