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出实招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当中,并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部署,为我们在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全会召开之后,中共泉州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传达全会精神。研究室主任张惠评在中心组学习会上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坚持依规治室,强化制度建设,不断为解决党史地方志事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以此推进党史和地方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会后,机关党支部随即结合主题教育,对机关制度建设进行专项研究部署,查摆存在问题,明确整改时限。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机关制度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在制度体系完整性上下功夫。在搭建制度体系框架过程中,既尊重党史和地方志工作机构职能和干部队伍实际,又把握传承长期积累的经验、形成的原则,在对机构改革前原市委党史研究室、原市方志委制定的各项制度进行逐项梳理的基础上,列出制度建设清单并逐项研究修订,目前已修订的制度包括室务会议工作规则、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财务管理暂行规定、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印章管理使用规定、请销假管理规定、书库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办公耗材领用管理规定等11项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管理体系。

  二是在制度内容实用性上下功夫。在制定、修订制度过程中,注重制度内容的务实管用和可操作性,避免界限模糊、前后矛盾、难以执行等问题。比如,在研究制定《机关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过程中,规避先前相关制度中对单位自行采购选择“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界限不明的现象,在新修订的制度中明确规定单位自行采购方式适用于“采购预算金额大于5万元、小于10万元的货物、服务”,委托代理机构采购适用于“采购预算金额大于10万元、小于限额50万元的货物、服务”。经过这一修订,领导班子在集中议事、决策时,就有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三是在制度落实执行力上下功夫。“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落实好室务会提出的“政治建室、研究立室、依规治室”目标,确保制度落地有声、责任到人,尽快形成权责明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工作运行机制,使全体干部职工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日常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在制度建设专项查摆、整改过程中,具体明确各项制度的相关责任人员、具体工作职责。比如,和《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配套下发了《关于成立机关采购小组的通知》,明确采购小组由分管综合科的副主任任组长,综合科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余业务科室负责人和1名机关财务人员、1名机关工会委员组成,共9人。除明确采购小组人员组成之外,还对采购小组运行流程予以具体明确。在《档案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书库管理办法》《印章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中,也明确了具体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

责任编辑:卢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