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机关广大党员在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中 发挥表率作用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泉州市直机关工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日前,市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以下简称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挥表率作用。泉州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迅速行动起来,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各项部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一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当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的关键时刻,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吸取鲤城欣佳酒店房屋楼体坍塌事故的深刻教训,充分认识到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深刻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讲政治讲党性,发挥机关党组织凝聚人心、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立足本职、带头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挥表率作用,争当贯彻落实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

  二要发挥机关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强化政治理论研讨,以党支部或者党小组为单位,结合“三会一课”等把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位党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你我有份”专题讨论,重点围绕“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如何在推进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走前头作表率,党员干部怎样影响身边人”进行讨论,力争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践行者”;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引导机关党员实事求是填报相关情况,建立工作台账;要督促机关党员签订“四个带头”、“六个不准”承诺书,并在党务或政务公开栏公布承诺践诺情况,接受监督。

  三要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广大机关党员要时刻守住底线,自觉做到“六个不准”,对排查和移交的问题隐患清单,带头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安全有序整治涉及的“四个方面”重点场所、“七个方面”重点问题,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助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要广泛宣讲动员,带头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重要论述,宣讲解读有关安全生产和房屋安全的政策以及疫情防控等相关科普知识,有说服力地引导亲属、同事及朋友配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四要着力压紧压实工作保障责任。机关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好“两个责任”、“一岗双责”等有关安全生产责任的重要要求;要注意发现、总结、宣传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并广泛宣传。要深入一线了解工作情况,掌握党员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的现实表现,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树立担当作为的鲜明导向。市直机关纪工委和机关各级纪检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为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提供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王宇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