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监狱:“监狱警察+交通警察”,碰撞出文明创建“新火花”
发布时间:2020-09-04  来源:泉州监狱

“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

警旗引领方向,训词赋予力量。如何在每一件事情处理中,让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泉州监狱联合驻地交警支队,认真践行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协同开展共建共治行动,努力营造平安、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为泉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应有作用。

在参观互访中共树文明形象

为提升监狱民警交通安全意识,8月27日,泉州监狱组织机关各支部党员民警,参观泉州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观看“红绿灯自动控制系统”“大数据智慧交通系统”等新技术,在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上的运用,了解交通警察日常工作规范。“通过参观支队指挥中心,我们感受到交通安全系万家,违章是安全的大敌,必须牢牢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和谐安全文明环境。”泉州监狱政治处副主任毛劲松感慨地说。

与文明结伴,与安全同行,“平安”是社会必需品。安全稳定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基本保障,将服刑人员改造成守法公民是监狱机关对城市文明的最大价值体现。泉州监狱致力于搭建“特殊学堂”,让服刑人员在希望中改造、悔过新生,同时发挥作为泉州市“第一批全市机关党组织主题党日教育基地”的积极作用,服务于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日前,泉州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李玉辉,带领支队党员干部参观泉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严明警纪,纯洁队伍,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从警意识,展现了克己奉公、立警为公良好形象。

在座谈交流中共话文明心得

“人民性是人民警察事业的鲜明底色,我们要修好服务群众这堂必修课,练好发动群众这门基本功,共同为泉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应有力量。”

“人民警察有了自己的旗帜,我们备受鼓舞,定当以警旗为旗帜,以训词为方向,不忘入警初心、不辱为警使命,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处理好每一件事情。”

“监狱警察与交通警察,虽然警种不同、职责不同,但宗旨是一致的,都是维护一方平安的重要力量,我们应该形成共识,凝聚泉州创城合力。”

争创文明城市,共建和谐社会。8月27日,泉州监狱与驻地交警支队,在泉州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会议室座谈交流,双方围绕如何履行职责、服务保障泉州创城,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通过交流座谈,双方增进了彼此了解,形成了合作共识,表示将共同开展“文明出行、安全你我”主题活动。随后,泉州东湖交警中队长苏志山就如何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进行讲解和指导。

在联合行动中共促文明建设

在创建文明城市的答卷上,交通文明是一道“必考题”。“不逆行、不闯红灯、礼让行人、戴好头盔、系好安全带,每一个小小的文明行为,都会让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美。”8月27日,在泉州市湖心街与刺桐路交汇口、东湖街与刺桐路交汇口等几个十字路口,泉州监狱民警志愿者手持文明交通标语,向行人宣传交通法规知识,协助交警共同维持交通秩序,劝导出行人不要乱穿马路、擅闯红灯等行为,受到广大市民及交通参与者的称赞。

“斑马线上的不文明减少了,老百姓日常出行安全保障提高了不少,我们通过文明劝导行动,倡导文明出行,既保护好自己,也保护好他人。”遵守交规,储蓄安全。通过交警和志愿者的劝导,大多数市民都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营造出了文明出行良好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监狱警察+交通警察”,双方携手并肩、协力齐心,碰撞出文明创建“新火花”,为文明城市建设“添色彩”。泉州监狱将继续加强与驻地交警支队合作,定期开展共建共治活动,为驻地文明创建添砖加瓦,为社会文明贡献力量,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康、安居、安心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雷淑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