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8 来源: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市直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驻泉省部属单位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县(市、区)直机关工委、改革、发改、效能部门,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有关部门:

根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改革办、省发改委、省效能办《关于开展第五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省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工〔2022〕16号)精神,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效能办决定联合开展第五届“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全市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以党建高质量发展引领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勇担使命、守正创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主题

推进机制活、建设新福建。

三、案例申报

(一)申报案例的类型

本次所征集的优秀案例,按党建类(含机关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以及党群部门业务工作)和非党建类两类分别进行申报。对涉及农村和街道(社区)的工作案例,起主导作用的单位党组织关系应隶属本级机关工委管理。

(二)申报案例的基本条件

申报的党建类优秀案例,必须是党的建设实践首创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的机制和制度经过实践检验、做法相对成熟、总体运行稳定,主要经验在本单位、本系统、本地区得到有效推广和实践运用。

申报的非党建类优秀案例,至少需符合下列条件中1项:

1.各级各部门的经验做法或创新模式具有示范效应,已写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各级各部门的创新做法或创新模式具有领先效应,在全省或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3.各级各部门的改革经验或创新模式符合党中央、国务院以,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和省政府或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

(三)申报案例的数量

市直每个单位两类案例最多上报2个;各县(市、区)两类案例最多各上报10个。

四、评选步骤

(一)案例推荐

自接到通知之日起,请各单位在本地本单位挖掘、遴选符合条件的优秀案例,并做好相应的指导培育、总结提升和推荐申报工作。其中,市直单位优秀案例,由市直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驻泉省部属单位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推荐申报;各县(市、区)的优秀案例,由本地机关工委牵头,改革、发改和效能部门共同配合,做好组织申报。

(二)组织评选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效能办将联合组织对申报的优秀案例进行评审。评审分党建类和非党建类,评选表彰分省级和市级两个层面。5月31日前,评审推荐两类各10个案例参评省级优秀案例(省上组织专家初评,入围决赛采取7分钟展示+3分钟答辩和评委点评方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7月底前,经评审、会议研究、公示等环节,最终按不超过总申报数的30%确定市级获奖案例(其中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5%),同时评选组织奖若干个。获奖名单将在主办单位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同时公布。

(三)交流推广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效能办将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分期分批对获奖案例进行宣传推广,供全市各级机关学习借鉴。同时,从获奖案例中选取操作性强、适用性广的优秀案例代表,以出台学习指导推广意见、组织现场观摩、设置示范点观摩会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重点推广,引导各级单位学典型、用典型,切实发挥优秀获奖案例引领示范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把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的重要举措,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案例征集活动有序开展。要做好宣传发动,激发各级各部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扩大活动影响力、覆盖面;要把好质量关,认真考察申报案例的实际成果和推广效应,切实在提高案例质量上下功夫;要做好典型培育,鼓励各单位围绕机关党建工作和自身业务工作的实际需求,激发创新活力开拓进取,推进机关工作创新常态长效。

(二)把握报送重点。本届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评选活动所申报的案例,应当是在推进党的建设重点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中,破解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总结形成的先进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成果,案例的评选将据此有所侧重。

党建类案例评选主要向以下方面倾斜: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9”重要讲话精神;

2.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3.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4.坚持党建引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5.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6.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

7.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8.完善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9.推进家风家教建设。

非党建类案例评选主要向以下方面倾斜:

1.深入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

2.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4.服务“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

5.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

6.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7.增强创新能力,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

8.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9.创新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10.打造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11.健全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机制;

12.深化民生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13.创新两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14.持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

(三)推动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把获奖优秀案例的宣传推广,作为活动出实效、见成效的重要举措,深入挖掘获奖优秀案例的成功经验和独特优势,进一步提炼总结基本模式和主要做法,让点上的经验在面上开花,切实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要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本地本部门获奖的优秀案例,引导各级各单位把先进经验学好用好;要注重对本单位、本部门地区创新成果的总结提炼,推动形成制度规范,确保案例评选活动取得实效。省上将从获奖优秀案例中,选树一批典型案例进行指导培育,并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予以推介。

本项工作将纳入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绩效考评。

六、注意事项

1.参加过往届评选但未获奖的案例,经进一步实践和总结,提升明显的,可视同新案例再次申报。

2.多家单位联合报送的案例,联合署名一般不超过3家。

3.本届优秀案例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申报时,请严格规范撰写格式,申报汇总表纸质版(附件1、2)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送至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市行政中心1号楼1207室),并提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a28380012@163.com。附上推广范围或受表彰情况(最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如有涉密,请提供纸质材料)。

附件:1.市直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2.县(市、区)机关体制机制创新优秀案例申报汇总表

3.优秀案例情况介绍撰写格式

 

中共泉州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泉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

责任编辑:庄秀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