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监狱打好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组合拳”
发布时间:2024-04-11 来源:泉州监狱

为推动监狱人民警察实战大练兵,执行省厅局“禁酒令”,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发挥以案释法、以案示警作用,坚决杜绝民警职工违规饮酒和酒驾醉驾行为发生。近日,泉州监狱联合洛江区法院、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开展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民警职工到洛江区法院旁听危险驾驶案件庭审。

“监狱+公安” 凝聚警示教育共识

“你们也有禁酒令?”“没想到你们这么重视”。此次联合警示教育活动,为监狱和公安这两个不同警种提供一个交流平台的同时,也让大家进一步意识到遵守“禁酒令”不仅是一个单位、一个系统的制度规定,更是纪律队伍的共同行为遵循,是加强队伍风险防控,堵塞安全漏洞的必然要求。作为民警个人,必须提高认识,让“禁酒令”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动自觉。

“旁听+座谈” 增强警示教育效力

“你们法院的量刑是不是比较重?”“稍有不慎,一瓶酒,就可以让警服换囚服,代价很大”。庭审后,法院和监狱民警、公安交警开展交流座谈。洛江区法院院长苏益铮、副院长王莹、泉州监狱老干科科长林炳进、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副支队长高剑平,以及部分参与庭审旁听的监狱民警进行了交流发言。

“高速交警大队在我院辖区,其查获的醉驾案件在我院审理,在高速公路酒驾醉驾的,危害性更大,在法律上,具有法定从重情节,所以这类案件我院会判得更重”。                          

“遇到对方不能喝酒还一起喝酒;过度劝酒、压酒;酒后驾车、剧烈运动等未劝阻;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的,作为同桌饮酒人可能要担责”,听完法官权威解说,大家纷纷感到“后怕”,遵守禁酒令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负责。

“走出去+请进来” 拓展警示教育形式

在酒驾警示教育上,监狱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有机结合,走出去旁听庭审,参观泉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教育基地。同时,监狱每年邀请交警来监开展交通安全专题讲座,通过案例剖析,时刻警醒民警不论何时何地、不论距离远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监狱还建成了交通安全教育功能区,购置具有VR功能的仿真车辆,让民警在体验速度与激情的同时,身临其境感受酒后驾车的危害和后果。

酒驾醉驾,为生命砍价。席间贪杯,路上添“悲”。下阶段,泉州监狱将以执行禁酒令为抓手,持之以恒开展酒驾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民警职工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