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文明办印发《方案》 在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文明泉州、精彩文旅”主题活动
发布时间:2024-05-07 来源:泉州市委文明办

为全面提高各行各业的服务水平和文明程度,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推进全市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泉州市文旅经济发展总指挥部的通知》,泉州市委文明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文明泉州、精彩文旅”主题活动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文明泉州、精彩文旅”主题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四比四创”活动,计划于2024年5月启动,至2025年底结束。

活动以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优化管理为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崇尚文明、注重礼仪、遵守秩序、共建和谐的社会风尚,旨在提升公共服务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窗口文明程度,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塑造团结友善、热情好客、亲和融洽的泉州人形象,为打造“宋元中国、海丝泉州”品牌创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比满意度,创优质服务

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理想、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

同时,积极开展做文明市民、当文明职工、创文明科室(班组)、建文明窗口、树文明新风活动,推行适合行业特点的便民措施,支持公益事业建设。工作人员仪容整洁、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言行文明,接待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推广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和挂牌服务。

(二)比诚信度,创优良秩序

继续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杜绝假冒伪劣等行业欺诈行为,依法经营,照章纳税,无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现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

干部职工准时到岗到位,严格执行岗位纪律,按服务规程办事,无擅离岗位、聚堆闲谈、大声喧哗现象,秩序井然有序。经常性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干部职工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单位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无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生。

(三)比整洁度,创优美环境

加强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卫生设施完善配套,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绿化美化净化到位,整体环境整洁优美,无卫生死角,无脏乱差现象。

服务窗口设置具有行业特点、体现开拓创新精神的宣传标语,物品陈列整齐有序,窗口地面、墙面、柜台面整洁干净,门窗玻璃明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须知、办事指南、文明公约、收费项目、业务标志布置合理、醒目美观,干部职工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良好。

(四)比规范度,创优化管理

积极推行规范管理,有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考勤、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实现现代化、信息化,整体管理手段科学、先进。

有明确具体、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和监督措施,服务措施落实,民主氛围浓厚,工作纪律严明,各个工作环节有序高效运作。

树立新型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灵活,竞争能力强,能全面完成经营任务,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同行业前列。建立社会服务公众监督体系,积极推进社会服务行业的现代化进程,设立服务热线或投诉电话,群众投诉方便。

据介绍,该活动将从2024年5月启动,至2025年底结束,期间将分三个阶段实施并加强监督考核。包括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5月至6月)、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7月~2025年12月)。

此外,方案强调各级文明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把创建活动纳入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目标,做到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奖惩;各窗口单位要注重实效,解决问题。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精心设计干部职工易于接受、方便参与的活动载体,努力增强创建活动中思想道德教育的含量;各级文明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窗口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反馈。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注意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做好信息反馈,每个阶段结束后都要报送进展情况;各级文明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狠抓落实。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统筹、协调,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组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狠抓落实。


责任编辑:钮琦